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74人

2014年07月04日10:11  新华网 收藏本文

  记者今天从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74人,查处相关职务犯罪40人。

  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74人,同比上升14.3%,已监督有关部门对247名罪犯收监执行,查处相关职务犯罪40人。同时,检察机关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579人,已采纳8853人。

  据悉,下半年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三类罪犯”为重点,抓住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诊断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最高检即将颁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加快推进执法司法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最高检: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各省级检察院要在今年底以前开通官方微博微信

  本报青岛7月4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戴佳)记者今天从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适应媒体传播格局和社会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强化互联网思维,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这次研讨班上介绍,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新闻办公室,制定实施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出台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和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检察宣传工作显著加强。

  曹建明强调,要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以最高检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四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群建设。要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各省级院和条件成熟的地市级院要在今年底以前开通官方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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